操作方法如下:
进入邮箱-》点击设置-》高级-》邮件召回与跟踪,选择“是”后,点击保存

1、 使用规则
1)、仅尝试撤回新网邮件系统的邮件。
2)、如果对方已读,将不予召回
3)、只支持对15天内发送的邮件进行召回
4)、定时邮件不可以进行召回
2、如何使用邮件召回功能
a、进入邮箱-》点击已发送-》选择一封发送未超过15天的邮件

b、弹出提示框,选择确定

C、选择需要撤回的人员后选择确定

a、 显示该邮件正在撤回中

f、撤回完成

d、被撤回的人员收到撤回邮件

注:收件方为邮件列表(例如:cc1邮件列表)不能被撤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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